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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

 

一、   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下稱疾管署)1121130日疾管慢字第1120301001號函、衛生福利部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暨疾管署愛滋自我篩檢計畫辦理。

二、    鑑於我國愛滋疫情以年輕族群為主,考量該年齡層屬性活躍期且經濟大多未完全獨立,為增加年輕族群愛滋篩檢服務可近性,疾管署自111111日起推動旨揭活動(本局1111027日中市衛疾字第1110148737號函及11213日中市衛疾字第1110184773號函諒達),為持續強化推廣自我篩檢,以提升年輕族群對於愛滋自我篩檢之知能,將自我篩檢深植扎根內化於學生族群,爰透過常態性推動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,提供學生族群免費自我篩檢試劑兌換券,以深入觸及年輕族群,鼓勵有篩檢需求之學生了解自身健康狀態。活動內容摘述如下,請貴所惠予協助於年輕族群常用之社群網絡平台(如:InstagramDcardTwitter等)宣導推廣:

(一)    活動對象:高中職(含)以上在學學生。

(二)    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申請及兌換:

1、    註冊會員(匿名):至疾管署愛滋自我篩檢網站會員專區(網址:https://gov.tw/vBg),填入E-mail信箱及設定密碼,並至E-mail信箱收信及驗證(可使用學校信箱以外之E-mail註冊會員)。

2、    在學身分驗證:登入後點選「校園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推廣活動」,輸入學校edu.tw E-mail信箱後完成驗證,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即匯入至會員帳號 (信箱)。

3、    兌換試劑:於電子兌換券使用期限內(3個月內)至愛滋自我篩檢試劑發放點,包括實體通路或網路訂購超商取貨通路(須支付物流費用45元)兌換試劑1支。

三、    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以血液及體液間交換為主,且唯有透過篩檢方可瞭解自身健康狀況,建議曾有性行為者,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;有不安全性行為者,建議每年至少篩檢1次;若有持續性的感染風險行為(如與人共用針具、多重性伴侶、合併使用成癮性藥物、感染性病等),則建議每36個月篩檢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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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1-18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1-1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太平區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92